针对内蒙古当前服务民营经济的体制机制还不够顺畅,缺少管用、“解渴”的支持政策等情况,内蒙古相关部门攥指成拳,全力保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据了解,为了更好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内蒙古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了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目前,新机构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
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马文介绍,民营经济工作涉及面宽、情况复杂,需要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立足于更好发挥“统”和“督”的作用,从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和政策有效性、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助推民营企业提升发展水平等方面全力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成为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内蒙古工商联通过撬动更多民营社会资本参与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参与“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创建等方式,引领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在助力“六个工程”中展现新作为。
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则针对“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等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帮扶措施,实现精准帮扶,同时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2023年,内蒙古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4.2%,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比例连续十年保持在50%左右,税收总额占全区的54%,实现了9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已成为内蒙古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
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龚明珠表示,下一步将聚焦企业关切,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在实施重大战略中给民营企业更大发展空间,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给民营企业更稳定的预期,在强化精准服务中给民营企业更强的获得感,亮出支持“自己人”的态度,让企业得实惠、增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