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21〕180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河套学院、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
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市教育系统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结合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深入宣传,教育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施与支持体系不断完善,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广大干部师生员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法治教师教学能力全面提升,法治实践教育成效显著,“互联网 ”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针对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校长、教师以及学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科学设计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分类实施,统筹推进,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坚持服务导向。围绕“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普法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度融入法治实践,推动普法与依法治教紧密结合,将普法融入教育立法、执法过程、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员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提升教育系统法治素养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员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认真组织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宣传民法典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推动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学好用好民法典。
4.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让青少年学习掌握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5.深入学习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自治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提升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6.深入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科学技术普及、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税务、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涉外法律法规。
7.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党章、准则和条例等,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更好地引导全区教育系统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推动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高质量发展
8.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规范化和常态化。大力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确保中小学法治课程开齐开足开好;结合安全、禁毒、国防、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和人口拐卖等内容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教育,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教室)纳入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场所范围。
9.推进教育系统精准普法。分层次、分类别设计普法的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探索开展菜单式普法;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不同学段青少年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内容的适用性和实效性。加强案例普法、以案释法。
10.推进特殊地区和特殊群体普法。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学生的法治需求,提供相关法治yb体育官方的服务支持;加大对农村、边远等地区学校的普法支持力度,推动提升干部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深度融入教育系统依法治理,为加快教育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1.推动普法与依法治教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将普法融入教育立法过程,通过征求意见、基层调研等方式,引导公众主动参与立法、了解立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健全责任机制,明确普法内容。推动全市中小学键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将普法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体现在学生守则、教学规则、行为规范和其他管理制度中,不断提升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能力。根据学校章程、校规校纪等,建立健全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考察评价与奖惩机制,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行为的考查。加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惩戒实施、安全管理、依法治理“校闹”、推进依法治校等相关规章文件的学习宣传,规范和保障学校、教师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三、重点举措
(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教育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等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理论研究和阐释。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台、报刊等多种渠道,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力度。
(二)深入推进教育部门日常学法用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将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内容纳入教育部门领导班子的年度学习计划,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治内容。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加大教育系统干部法治培训力度,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部门公务员培训总体规划,各旗县区教育部门每年安排3至5个工作日集中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推进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培训。
(三)着力提升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研究制订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知识要点,探索建立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法治能力评测制度。健全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机制,将校长依法治校能力纳入培训计划并单独安排,推动各地各校将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校长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学校引进专业法律人才,通过定期培训、挂职锻炼、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学校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
(四)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
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方式,加大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方法应用,加强教学行为指导和规范,着力提升课堂教学实效。细化完善法治教学基本要求,充实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推动提升法治教育课时占比。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国家相关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加大学科融入法治教育力度,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法治教育资源,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日常实际,将规则、纪律、秩序、诚信、团结合作、冲突解决等法治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之中。鼓励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单独设立法治课。强化对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的培育,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内容占比。
(五)深入开展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积极参与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级品牌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宪法学习,进一步了解宪法基础知识、梳理宪法基本理念。健全活动机制,加强指导督促,将学讲宪法活动作为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鼓励各地各校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实践活动等形式,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持续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特色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举行全体师生参加的升国旗仪式,与教育部同步开展“宪法展读”活动。加大工作力度,鼓励学校利用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等开展宪法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契机学习宪法,参与法治实践。推动宪法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六)着力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培训。持续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加强中小学校法治教育教师的专项培训,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级选拔培训,在“八五”期间培养20名优秀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 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在“国培计划”等项目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推动各地各校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确保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教师法治素养考察测评。推动学校配备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专业教师,逐步提高法治课专业教师在思政课教师中的比例。
(七)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标准,完善相关组织保障机制。通过政策支持、政府投入、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鼓励有条件的旗县区建设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各旗县区教育部门要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推动学生每年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
(八)推动健全教育普法服务保障体系。推动构建立体化法治宣传教育体系,积极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平台为广大干部师生员工学习法治知识提供便利条件。逐步建立法治教育教学资源支持系统,细化完善教学内容、教学方案,提供相关视听资料和参考案例。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配备法律顾问。
(九)不断完善法治教育协同工作机制。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深入挖掘社会法治资源,为干部师生员工提供更多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和法治实践机会。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研究制定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手册,优化法治副校长来源结构,加强正面法治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防范校园欺凌及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鼓励学校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推动学校加强与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交流沟通,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配合推进社区和家庭青少年法治教育,组织学生开展社区法治实践或服务。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普法的指导和管理。
(十)努力营造教育系统良好法治氛围。开展全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学校依法治理。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学校内部权益保护和救助机制。加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理性上网、安全上网。支持各地各校试点探索同辈调解机制。推进教育公益普法,将普法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重要内容。推进校团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歌曲、舞蹈、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情景剧展演、志愿活动、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强化家校共育,鼓励学生与家庭成员交流分享法治学习成果。
四、工作安排
全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
各地各校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部门、本校“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至2025年)。各地各校要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遴选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示范单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在市、旗县区两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普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加强日常指导和督促,推动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组织保障。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部门、本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本地区、本学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并确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教育普法工作。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鼓励中小学设立青少年普法专项经费,探索设立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三)优化考评机制。各地各校要健全评测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督导评估和综合绩效考核等重要范围,把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教育普法评测标准体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教育的第三方评价,有效掌握普法工作成效、社会公众对教育普法的工作满意度、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为改进教育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激励奖励机制,各类荣誉称号评选或者授予要重视表彰优秀法治课教师,要重视推选法治课教师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