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高中教师的紧缺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乌拉特中旗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学科配套、结构合理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师德与实绩并重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教师招聘共提供岗位7个,具体为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1名,高中物理2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1名,高中历史教师1名。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三)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 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聘用人员上岗后先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时间截止到 2024 年 8 月 31 日。
(六)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学科的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七)年龄要求:年龄要求为 18 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日期从公告发布日计算。
(八)学历学位条件: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九)专业条件:详见附件《乌拉特中旗 2024 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十)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2024 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 2024年7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列编招聘)及服务期内的“ 特岗教师 ”。
3.巴彦淖尔市内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或列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同时联系内蒙古师范大学等高校招生就业中心,由学校在网站或学生手机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9日24点前。
2.报名方式:报名下载附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完成,发送到邮箱916341502@qq.com。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资格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初审在网上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复审在现场进行。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四)面试及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通过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3.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面对评委无学生、无多媒体试讲),面试总分 100 分(其中讲课 90 分,答辩 10 分),报考人员备课时间为 40 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 12 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4.面试设立考官组,由乌拉特中旗第一中学急需紧缺学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选聘 7 名面试考官。
5.面试试题由考官组现场命题。试题命制根据科目内容的专业特点选定教材章节,问题的设置根据教师的职业道德、教材教法、职责规范、教育原则等情况设置。
6.当日内,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在同一考官组连续时间内进行。
7.面试采取现场打分原则,每位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评定的合计分数。对评委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8.面试成绩当场评定,面试评分表和面试成绩汇总表须由计分员、招聘单位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9.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70 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0.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1.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选,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加试(加试形式由面试组织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
(1)体检由乌拉特中旗第一中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1)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