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晚,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视频会,对我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黄雅丽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紧绷疫情防控之弦。
部署就是命令,调度就是指令,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校园严于社会原则,落实领导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教育局长、高校党政领导要靠前指挥,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冲在一线,充分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组织再学习、再培训,要对各项防控措施再摸底、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再自查,及时查漏补缺。要立即畅通与属地卫健、疾控等部门的联络沟通机制,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和校园安全。
要压实各方责任,强化人员管理。
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从细从严抓好覆盖全员的健康监测,畅通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了解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对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师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全面摸排。
要确保校园和人员闭环管理不破环。
各地各校要严格做好校园和人员闭环管理,坚决看住校门管好人员,落实进出登记、扫码、测温、消毒、晨午检、缺旷病因登记等制度,加大公共环境和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坚持人、物、环境同防。涉疫地区外卖配送、快递以及无关人员、车辆不得进入校园。教育引导师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做到不聚集、不出区、不跨市。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暂缓举办各类会议、培训、赛事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加强对校医院的管理,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要及时上报。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制度。
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分类抓好贯彻落实。
对出现疫情的地区学校,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流调、核酸检测、排查监测等工作。
对未发生疫情的地区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方案,从严从快从紧落实“人”“物”和环境同查、同防和多病共防等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
对高校和寄宿制学校,要强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等管理。围绕师生在校园内的学习、生活、工作等需求,提前做好人力、物资、核酸检测能力等储备工作;要备足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规范设置独立隔离观察室;充实校医、卫生专业人员等防控力量。特别是要准备好符合医学要求的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
要密切关注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疫情地区的培训机构坚决关闭,非疫情地区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具备防控要求的要坚决关停整改,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万无一失。
会议要求
要强化后勤服务保障,做好线上教学准备。
各地各校要加强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做好体温计、测温器、洗手液、口罩、酒精、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切实保障用电、用网、购物等需求,提供精细化、个性化、人性化服务。
各地各校要坚持常规教学与非常规教学相结合,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要加强宣传教育,避免不实信息传播。
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健康理念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防疫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干部和师生员工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和参与群防群治的自觉性。各地各校要从官方权威发布、主流新闻媒体等正规渠道关注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提醒师生不信谣、不传谣,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保持良好心态。
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支持配合属地及学校各项防控工作,坚持从我做起,落实好“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会议明确
要抓好组考防疫,确保考务顺利平稳。
对近期必须进行的国家级考试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统筹抓好考务期间疫情防控。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订和严格落实防疫方案,坚持考场防疫必查、安全保密必查,防疫培训做到全覆盖,把各项工作要求抓细、抓实、抓到位。
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各校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属地防控措施。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不细致、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学校,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对主要负责人问责。对迟报、谎报、瞒报疫情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委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委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