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命名“全国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妇厅字〔2020〕35号),公布“全国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名单,我区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小学等10家单位上榜,我市杭锦后旗双秀实验学校榜上有名。
为进一步激发基层阵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动力和活力,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有效模式,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全国妇联、教育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命名一批“全国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经各级妇联组织、教育部门推荐审核,全国妇联、教育部组织相关专家复审,特命名中国儿童中心等297家单位(机构)为“全国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基地有效期为5年(2020—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