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20〕52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各市直教育单位、机关全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全市学校安全驻旗县区和市直学校工作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督促各地各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切实避免因心理问题造成意外伤害事故;开展安全自护意识宣传教育。
(二)督促各旗县区严格落实自治区“四个一”“六个机制”和市教育局“九个必须”“作业十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等要求,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二、分组安排
(一)第一组
组 长:董树民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建斌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13947804588
成 员:温永泉 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
罗 杨 市教育局监审科科长
王树军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李建军 市教育局工会主席/关工委秘书长
王宝平 市教育基金会管理办公室主任
郑永峰 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主任
段儒林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包联旗县区和直属学校:五原县教育局、乌中旗教育局,市第一中学。
(二)第二组
组 长:李云生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允韬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13904783003
成 员:宝 玉 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科长
杨会仁 市教育局机关事务管理科科长
苏 涛 市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李恩明 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
安永明 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正科级干部
康 杰 市教育信息中心干部
王 慧 市教育信息中心干部
付美丽 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教研员
周建华 市职教中心干部
包联旗县区和直属学校:临河区教育局,市蒙古族中学、市蒙古族小学、市蒙古族幼儿园。
(三)第三组
组 长:孙 亮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春阳 市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主任
15326780052
成 员:王 亮 市语言文字和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白利军 市教育局安全法规科副科级干部
杨艳芳 市职教中心副科级干部
王福贵 市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干部
陈 凯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干部
于秀梅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干部
何德明 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教研员
包联旗县区和直属学校:杭锦后旗教育局、磴口县教育局;市特殊教育学校、市体校、市艺校。
(四)第四组
组 长:屈强军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郝建军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13500687288
成 员:赵永亮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李月云 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主任
霍建成 市职教中心主任
杨凤琴 市教育局学前与特殊教育科干部
赛音图 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教研员
乌兰托娅 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教研员
包联旗县区和直属学校:乌前旗教育局,乌拉特后旗教育局,市职业技术学校、临河一职、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西贝美食艺术学校。
三、有关要求
(一)各旗县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全面堵塞管理漏洞。要切实抓实安全管理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分级分口把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积极主动对接市教育局派出的工作队,做好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确保包联工作有序推进。
(二)各工作队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全覆盖深入包联地区所有学校督促工作落实。工作队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整改;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务求实效。
(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工作进行总体督察,对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落实要求不力、工作纪律不严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学校安全工作督查提纲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9日